在被问责的板子击中后,有的党员干部背上了思想包袱。有人不无伤感地说:“被问责后,我感到很惭愧,觉得前途一片黯淡,看不到希望了。”
那么,党员干部被问责后,是不是就意味着被“贴上标签”“打入冷宫”“永不叙用”了呢?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在第三条问责原则部分新增了三条内容,其中就包括:党的问责工作应当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在第二十二条,《条例》更是明确规定:“正确对待被问责干部,对影响期满、表现好的干部,符合条件的,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正常使用。”
这些规定的导向和信号是鲜明的:既要强化责任担当,又要注意保护干部的积极性。特别是,对于被问责的干部,不是不分青红皂白“一问了之”“一棍子打死”,而是要通过帮助、鼓励和关爱,引导他们知错改错,重新振作起来,继续为党的事业而奋斗。
【麻辣烫】 “贿”吃药
党员干部操办婚礼,大操大办不允许。在不同时间、不同地点分开请客,每批次符合宴请桌数和人数要求,这样是不是就没事了?
2018年5月25日、5月26日、7月底和8月初,为了给儿子操办婚礼,天津长芦汉沽盐场所属制盐场原党委副书记、场长刘义聪,分别在2个地点分4批次宴请了汉沽盐场有关领导、部室人员及制盐场有关领导和同事,并收受同事和下属礼金1.4万余元。2018年10月,刘义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搞小规模、多批次操办,貌似每次都“合乎标准”,总数则远远超过规定,其实是在规避监督“耍花招”,早已突破了纪律的“红线”。2019年9月,中央纪委公开曝光了西安市鄠邑区教科局副局长王建博异地分批操办婚宴的典型问题。对化整为零、穿着“马甲”的“四风”问题,纪检监察机关一经发现就严肃处理。